摘要
职位数量: 4
招聘人数: 5
学历要求: 大专及以上
报名结束
截止日期: 2023-08-15
工作地点: 双鸭山
公告详情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5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情况详见《双鸭山市人民医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应聘对象须满足报名岗位规定的学历、专业、年龄等要求,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院校专业目录为准。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同时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8月1日以后出生,含当日);专业技术岗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或具有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人员可放宽年龄至40周岁(1982年8月1日以后出生,含当日);专业技术高级职称人员可放宽年龄至45周岁(1977年8月1日以后出生,含当日)。
(五)管理岗位需为中共党员,具有中级职称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
(六)服从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七)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八)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详情以计划表为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现役军人;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五)双鸭山市域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采用发布公告、报名、考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双鸭山市人民政府网
(网址:http://www.shuangyashan.gov.cn/)发布。
(二)报名
1.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报1个职位,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要认真阅读《诚信承诺书》,信守承诺,真实、准确、完整提交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时间:2023年8月9日---2023年8月15日
地点:双鸭山市尖山区滨水东路与民安东大街交叉口,双鸭山市人民医院人事科
联系人:霍女士
联系方式:0469——4245705(工作日);13089780411。
2.报名所需材料
(1)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2)岗位具备的所有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3)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
(4)所有毕业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等学历、资历证明及相关资格材料。
以上材料含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资格审查:按照各岗位申报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以适当方式通知考试时间、地点并发放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可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也可按规定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只能改报1次。未按期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比例为40%。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1.笔试。专业技术岗位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满分100分。
管理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2.面试
根据招聘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面试人数,但与拟聘人数之比不得高于5:1;若高于5:1比例,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不足3:1的比例,经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降低面试开考比例,并设置面试最低合格标准。
面试以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为准。
(四)考核与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考核对象(若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以笔试总成绩优先)。
1.考核。考核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要立即核查,未核准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通知本人。
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应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上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拟聘用人员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内容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考核、体检。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双鸭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由市人民医院与其签订事业单
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执行本地现行事业单位工资待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服务期为5年(含试用期),在此期间录用人员不得通过考试(遴选)、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本单位。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所有信息通过双鸭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同时应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面试、考核、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三)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本公告由市人民医院招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双鸭山市人民医院
2023年8月4日
附件1: | ||||||||||||
双鸭山市人民医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表 | ||||||||||||
岗位代码 | 用人单位 | 岗位名称 | 岗位类别 | 招聘人数 | 报考学历 | 报考学位 | 专业要求 | 其它条件 | ||||
门类 | 专业类 | 专业名称 | 年龄 | |||||||||
01 | 双鸭山市人民医院 | 病理科医生 | 专业技术岗位 | 1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学位及以上 | 医学 | 临床医学类 | 临床医学 | 35周岁以下 | ||
02 | 双鸭山市人民医院 | 影像科医生 | 专业技术岗位 | 1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学位及以上 | 医学 | 临床医学类 | 医学影像学 | 35周岁以下 | ||
03 | 双鸭山市人民医院 | 物理诊断科 (心电诊断)医生 | 专业技术岗位 | 1 | 专科及以上 | 不限 | 医学 | 临床医学类 | 临床医学 | 35周岁以下 | ||
04 | 双鸭山市人民医院 | 办公室科员 | 管理岗位 | 2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学位及以上 | 文学、 管理学 | 不限 | 不限 | 35周岁以下 | 中共党员 | |
合计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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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www.shuangyashan.gov.cn/index/html/viewnews.jsp?jcnmlgb=11971C4A-EEEB-475C-B082-9B5B387797B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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