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职位数量: 13
招聘人数: 21
学历要求: 本科及以上
报名结束
截止日期: 2023-05-13
工作地点: 双鸭山
公告详情
为贯彻落实省市人才工作要求,高质量开展好“市委书记进校园”引才活动,优化我县教育和卫生系统人才队伍结构,解决专业技术人才急需紧缺问题,提高人才队伍整体素质,现开展2023年度“市委书记进校园”引才活动暨饶河县教育和卫生系统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根据《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和《推进双鸭山市新时代人才振兴实施意见》(双办发[2022]40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急需紧缺高中学科教师6人、医务人员15人。具体引进岗位、人数、条件详见《饶河县教育和卫生系统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引进对象
医务人员为医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高中教师为师范类本科(一批次)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四、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具有与引进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结构与水平、技能条件和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能承担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本科生应为35周岁及以下(1987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备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2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具有引进岗位所需相应层次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五)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需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一)饶河县域内在编人员、特岗教师;
(二)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生;
(三)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的人员;
(四)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行政处罚拘留的人员;
(五)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
(一)时间及地点
2023年4月22日(上午9:00-12:00),哈尔滨师范大学;
2023年4月23日(上午9:00-12:00),东北农业大学;
2023年5月6日(上午9:00-12:00),东北石油大学;
2023年5月13日(上午9:00-12:00),牡丹江师范大学。
(二)报名提交下列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
1.本人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往届毕业生提供学历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2023年毕业生提供加盖院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或《毕业证明》参加报名(本科、硕士毕业生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博士毕业生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3张1寸蓝底近期正身免冠照片;
4.《饶河县教育和卫生系统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附件2);
5.《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册》复印件并加盖院校档案证明专用章;
6.已就业的毕业生需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六、引进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相关院校就业信息网站、饶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关注饶河微信平台发布。
(二)现场报名
应聘者需携带相关材料现场报名,审查通过人员进入面试环节。报名人数与拟引进岗位数的比例不得低于2:1,低于该比例则相应减少该岗位引进名额或取消该引进岗位。结合我县急需紧缺的岗位等实际情况,经饶河县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三)资格审查
饶河县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小组对所有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进入面试人员,应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参加现场面试,未按指定时间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方式:
(1)教育系统岗位面试主要考察应聘教师教态、教学环节、知识传授与驾驭课堂、教学的组织与实施等方面的能力。面试采用模拟课堂和答辩相结合的形式,面试成绩为百分制计分方式,时间在15分钟之内,其中模拟课堂时间为10分钟,满分为70分,答辩时间为5分钟,满分为30分。按照报考岗位对应的学科模拟课堂教学内容,从高中高一年级现行阶段教材中由评委专家组抽签确定,模拟课堂结束后进行答辩。考生自备教材。考生面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模拟课堂成绩高低排序。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2)卫生系统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医学知识、实践能力、急救知识、医患沟通等方面能力。面试采用现场答辩的形式,面试成绩为百分制计分方式,时间在15分钟之内,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五)考核
根据引进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按照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考核对象。考核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要立即查核,未核准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
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上的考生中,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体检
考核合格者方可参加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
根据面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饶河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条件人员,查实后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
被确定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程序到饶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需在指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引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期限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有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的岗位,在此期间不得通过考试(遴选)、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本单位。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政策待遇
事业单位引进人员纳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范围,享受《饶河县“边城聚才”政策27条(试行)》相关待遇。
(一)生活补助
对博士研究生每月给予生活补贴2000元;全日制统招硕士研究生、国家“双一流”高校统招本科毕业生每月给予生活补贴1000元;对师范类本科毕业生(一批次)、医学类本科毕业生(二批次A段及以上),在饶河教学、医疗一线工作前10年,每月给予生活补贴500元。
(二)安家补助
对博士研究生每年给予安家费3万元或享受入住120㎡-130㎡政府安置性住房;对全日制统招硕士研究生、国家“双一流”高校统招本科毕业生,每年给予安家费2万元或享受入住100㎡-110㎡政府安置性住房;对师范类本科毕业生(一批次)每年给予安家费5000元;对医学类本科毕业生(二批次A段及以上)每年给予安家费1万元(上述安家费待遇满10年后均不再享受、安置性住房在饶河工作满10年办理产权手续)。
同时,引进的高学历人才享受配偶安置、子女入学、就医保障、生活服务等各方面福利待遇。
八、其他
(一)本次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均与组织招聘部门无关。郑重提醒广大应聘人员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应聘人员须及时关注饶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招聘任何环节的,应聘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本招聘公告未尽事宜,由饶河县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和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8646991026(教育),15246879536(卫生)
附:
饶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二三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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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raohe.gov.cn/viewnews.jsp?newsid=13428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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