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2-25 23:56
因工作需要,根据《舟山市定海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管理办法》(定党政办发〔2018〕40号)、《舟山市定海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外用工人员规定(试行)》(定人社发〔2018〕29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定海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编外用工1名,为“环境监测辅助”岗位。
二、招聘原则及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择优录取。
三、信息发布平台
定海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inghai.gov.cn/)公示公告栏。
四、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交流能力。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环境工程技术、环境工程、环境科学等环保相关专业或应用化工技术、化学、应用化学等化学类相关专业、化学工程与工艺等化工与制药类相关专业毕业,性别不限,年龄40周岁以下(即1982年12月31日后出生),户籍不限。
4、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5、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五、报名程序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2日至12月31日止。
2、报名初审: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者请如实填写《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定海分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通过邮件方式发送至739638610@qq.com。符合报考人数应达到招聘计划的3倍,报考人数不足3倍的,将核销招聘计划。
在报名之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3、资格审查:面试前将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相关证明材料)、学位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审查采用现场资格审查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符合报考条件者发放准考证,发放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4、考生提交的资料应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六、考试、录用及待遇
1、本次招聘考试采用面试形式,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考生不能列入体检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合格报名人数达到招聘岗位计划数20倍及以上,则增加笔试环节,经笔试后按1:6比例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2、根据面试成绩排名,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并按要求进行入职职工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的,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3、考察合格后,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规定进行公示。拟聘用人员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录用后不再递补。
4、根据定海区编外人员待遇相关规定执行,缴纳五险一金。
报名咨询电话:0580-2055573;联系人:王女士
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定海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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