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芒宽彝族傣族乡中心卫生院为“保山市隆阳区青年就业见习基地”,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共青团中央全国工商联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66号)、《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共青团中央全国工商联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函[2020]147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见习基地相关工作,经医院研究,拟招录见习人员9名。现将有关招录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择优聘用、能进能出、尊重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按需引进、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坚持“自主招聘、双向选择”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见习生9人,其中:临床医学岗:3人;护理岗:5人;计算机岗:1人;详见附件1:《保山市隆阳区芒宽彝族傣族乡中心卫生院2023年招聘见习人员岗位设置表》。
岗位表(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三、招聘条件
(一)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处于失业状态并进行失业登记。
(二)年满18周岁-24周岁我省户籍的失业青年,并进行失业登记。
(三)之前未在其他单位参加见习工作,未领过见习补贴。
(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爱岗敬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五)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3年12月14日,在保山市隆阳区芒宽彝族傣族乡中心卫生院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日起至2023年12月21日,上午08:00-11:30,下午14:00-17:30。
(三)报名方式
1.报名形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和网络报名方式,每个报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2.现场报名地点:保山市隆阳区芒宽彝族傣族乡中心卫生院办公楼三楼院办公室,详细地址:保山市隆阳区芒宽彝族傣族乡芒宽街14号。
3.网络报名:将报名相关的资料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2116226354@qq.com。(报名材料按顺序扫描为PDF格式汇总为同一文档,文件命名为:姓名+报考岗位),未按要求格式提交材料产生的后果应聘者个人承担。
(四)报名材料及顺序
1.往年毕业但未就业的毕业生需提供《保山市隆阳区芒宽彝族傣族乡中心卫生院公开招聘见习人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个人简历(应含个人基本信息,学习工作经历,党组织、团组织、班干部、学生会、社团等其他学习活动经历)、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等。
2.2023年毕业生报名时需提供《保山市隆阳区芒宽彝族傣族乡中心卫生院公开招聘见习人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居民身份证、在校学籍证明、《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个人简历(应含个人基本信息,学习工作经历,党组织、团组织、班干部、学生会、社团等其他学习活动经历)、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等。
未按要求提交材料或材料提供不充分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个人承担。应聘人员应对其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应聘资格。
(五)资格审查
由招聘领导小组对照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能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六)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
(1)笔试
1.笔试形式及内容:笔试采取集中闭卷的形式进行,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卫生基础知识、医德医风、职业道德素养等方面内容,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和报名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进行面试。
(2)面试
1.面试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同一岗位使用同一套题,实行量化打分,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75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结束后统一宣布成绩。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确定考察对象
按照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对象。
(八)资格复审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察对象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到保山市隆阳区芒宽彝族傣族乡中心卫生院报道,同时接受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九)体检和考察
1.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统一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对体检通过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及违法违规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十)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见习人员,并在保山市隆阳区芒宽彝族傣族乡中心卫生院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见习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见习手续。
五、岗位待遇
(一)见习时间:12个月
(二)见习期间管理按照医院见习人员相关规定执行;工资待遇不低于云南省最低工资标准。
(三)签订见习协议后,按相关文件规定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四)为保证见习质量,所有见习生带教老师为各科室负责人,实施一对一带教。
(五)见习期满,医院发放见习证明。
六、人员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一)面试人员无法联系或不能按要求按时到场的;
(二)资格复审、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三)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四)拟聘人员放弃聘用的;
(五)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六)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七、其他要求
(一)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报名人员,取消招聘资格。
(二)报名人员报名成功后必须保持电话畅通并及时接听,因电话不通联系不上者按自动弃权处理。
(三)坚持回避制度。工作人员与报名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四)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
(五)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好职责,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招聘中如遇其他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依法依规研究决定,并对报名人员提出的质疑进行解释。
咨询电话:张老师:18187584010
周老师:13150772111
0875-3068155
附件1:保山市隆阳区芒宽彝族傣族乡中心卫生院2023年招聘见习人员岗位设置表.xlsx
附件2:保山市隆阳区芒宽彝族傣族乡中心卫生院公开招聘见习人员报名表.doc
保山市隆阳区芒宽彝族傣族乡中心卫生院
2023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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