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有关规定,为补充医院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促进医院健康持续发展,经研究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专业技术人员,现制定如下招聘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临床实践,院内考核的方式择优聘用的办法。
二、组织领导
组长:刘晖、唐杰荣
副组长:李金满刘旭杨良
成员:谭军芳、冯煜、孙伟、温倩
招聘办公室设人力资源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招聘工作安排,纪委参与招聘全过程。
三、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专业技术人员共计1名。具体招聘计划与岗位条件见《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计划与岗位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和学历所对应的专业。
5.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职位的工作职责。
6.招聘岗位的最高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即1992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7.具有招聘职位要求的专业和技能条件,学历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
8.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应届毕业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均在资格审查前取得。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截止报名时已参加其他机关事业单位考试尚在考察期间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7.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官网(http://www.xt3yy.com/cms/)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3日至12月22日止,报名时间段8:00-12:00、14:30-17:30,周末(12月9、10日)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湘潭市岳塘区板塘铺板马路20号,1号楼5楼505、507室。
4.联系方式:医院人力资源部:55989858,来电时请说明是在医聘猫看到的信息。
5.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附件2),报名时务必携带报名表、本人正式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在线验证报告、资格证/培训合格证书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职人员报考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原件。提供公安部门提供的无犯罪记录。
6.重要提醒
本次招聘公告和聘用等均在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官网进行公布。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医院网站的公示与通知,及时了解有关情况,错过时间的,责任自负。
(三)招聘流程
1.资格审查: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务必仔细阅读报考条件,结合岗位要求,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对所提交的信息负责。资格审查在考核前进行。
报名开考比例为1:2,综合成绩100%=笔试50%+面试50%(口述答题30%+操作考核20%)。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2.考试考核:
(1)笔试:实际参考为1-2人时,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线的,不进入面试环节。参加笔试的考生达招聘岗位计划1:3及以上,按1:3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笔试合格线为实际参考考生的平均分,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面试。笔试总分100分,考试时长为120分钟。
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2)面试
面试对象:报考笔试和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具体名单见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网站通知。
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具体名单见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网站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网站公告,保持手机畅通。
面试考察项目:形象气质、语言表达、专业水平、逻辑思维、协调能力。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能力素质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采取专业口述+操作考核=面试成绩。
面试形式:口述答题(10分钟)+操作考核(15分钟)
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3.综合成绩:综合成绩(100%)=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口述答题30%+操作考核20%),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排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在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官网公布综合成绩与排名。
4.体检:
(1)体检对象按1:1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增加毒检。
(2)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单位组织,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如有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5.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由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具体组织实施。考察的重点是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招聘计划空缺的,经医院招聘领导小组研究,报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人社局同意,按照应聘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可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也可以不予递补,取消招聘计划。
6.公示:体检合格后经院党委集体研究和审查后确定为拟聘对象,在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反映的,由医院人力资源部和纪检部门调查核实,并依规进行处理。公示后不予递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实无问题的拟聘人员,报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向市人社局、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市编办等部门备案,并办理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录用相关手续。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
七、待遇
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工资、绩效工资等待遇按有关政策享受单位同职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八、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请登陆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官方网站查看相关信息。因查看非官方或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报考失误,由本人自行负责。
2.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聘用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
3.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并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相关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4.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违反组织纪律。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等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分别给予取消报名资格、取消临床实践、不予聘用、取消聘用待遇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相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对聘用后放弃的人员,三年内不得报考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工作人员。
5.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招聘咨询电话:0731-55989858
附件1:劳务派遣招聘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报名表.docx
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
202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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