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15 23:56
根据西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西藏自治区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全区消防救援队伍政府专职消防员编配招收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左贡县消防救援队伍实际,经左贡县十届人民政府第42次政府常务会、中共左贡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61次(扩大)会议研究通过,决定面向全县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8人,其中灭火救援岗位6人、消防车驾驶员岗位2人(全部为男性)。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招聘工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坚持公平公开、平等竞争、选拔人才、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本次招聘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和消防车驾驶员,按照“按籍按需定向招录”的方式进行,特殊情况下报考人员需“服从调剂”,不服从“调剂”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实行“考核积分制”,按照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聘用。(评分细则详见附件一)
二、招录计划
三、招聘条件
1.具有左贡县户籍或持有左贡县居住证人员。
2.具有高中及同等以上学历。
3.身体条件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4.征信信息良好,本人及直系亲属无刑事犯罪或治安处罚记录。
5.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不信仰宗教,政治审查合格;身心健康、品德良好,志愿献身消防救援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6.应聘“灭火救援人员”岗位年龄为18—22周岁(2001年9月1日至2005年9月1日);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军队退役士兵、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左贡县“三支一扶和西部计划志愿者”年龄放宽到26周岁(1997年9月1日以后出生)。
7.应聘“消防车驾驶员”岗位必须持有B2以上驾驶证;具备专业驾驶技巧和基本的车辆故障判断能力,熟知车辆驾驶相关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熟悉年检、保险办理等流程,无车辆驾驶安全责任事故,无交通犯罪记录,驾驶证连续3个记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年龄要求为:持有B2驾驶证人员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5年9月1日以后出生);持有A2以上驾驶证人员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9月1日以后出生)。
8.在满足以上要求的同时,倾向于考虑左贡籍退役军人、收入万元以下户、统计抽样调查户、防返贫监测户、易地搬迁户等增收就业重点帮扶人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综合成绩“加分”方式优先聘用。
1.退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正常退出人员。
2.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人员。
3.持有A2以上驾驶证人员。
4.左贡县“三支一扶和西部计划志愿者”、退役军人、收入万元以下户、统计抽样调查户、防返贫监测户、易地搬迁户人员。
(加分细则见附件一)
四、招聘程序
此次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程序为:报名—资格审查—政治审查—心理测试—笔试—体格检查—体能和岗位适应性测试—面试—公示;应聘“消防车驾驶员”岗位的人员,体能测试标准另行规定,岗位适应性测试以“驾驶技术考核”方式进行。
(一)报名。(2023年8月14日10时至8月20日18时止)
1.报名地点为:左贡县消防救援大队。
2.携带资料为:①本人身份证或居住证、户口本原件;不接受任何证明性材料。②本人最高学历毕业证或学籍信息原件;本人驾驶证、职业资格证、技术等级证书等。③个人征信报告(明细版)。④军队和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携带退役、退出证件原件。(有立功受奖情况的需携带证明性材料)⑤本人近期免冠1寸蓝底照片3张。
(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左贡县消防救援大队会同县应急管理局、人社局、公安局、教育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对应聘人员提供资料进行集中审核;符合招聘条件人员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对不符合招聘条件、资料提交不齐全的应聘人员,以电话、手机短信、当面或书面方式回复告知。(应聘人员需24小时保持电话畅通)
备注:“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录程序和入职培训,如发现材料不实、弄虚作假、违法违规情况,在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基础上,视情追究法律责任。
(三)政治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参加“政治审查”;方法为:应聘人员填写《左贡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政治审查表》后,自行到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村(居)委会、派出所、公安局进行政治审查,在规定时间内将表格上交报名地点。(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备注:逾期未上交“政审表”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政治审查“不合格”的应聘人员直接淘汰;以上两种情况均不进入下一个招录程序。
(四)心理测评。通过“政治审查”的应聘人员,参加心理测评。(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备注:心理测评为“心理测评系统”现场评判“合格”与“不合格”,每人仅有1次机会,测评为“不合格”人员直接淘汰,不进入下一个招录程序。
(五)笔试。通过“心理测评”的应聘人员,参加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备注: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以“公共基础知识”、“消防工作常识”、“时事政治为主”。按成绩从高到低和人员招录数1:3的比例划定人员进入下一个招录环节。
(六)体格检查。通过“心理测评”的应聘人员,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格检查。(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备注:体检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应聘人员直接淘汰,不进入下一个招录程序。
(七)体能和岗位适应性测试。通过“体格检查”的应聘人员,参加体能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备注:①体能测试按照《左贡县消防救援大队2023年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和岗位适应性测试”操作规程及评判细则》执行。(详见附件二)②体能测试单项成绩为“0”或总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直接淘汰,不进入下一个招录程序。③应聘“消防车驾驶员”岗位人员体能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单独组织。
(八)面试。通过“体能和岗位适应性测试”的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环节。(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备注:①参加面试人员数量,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人数与招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②面试以现场问答、情景模拟应变方式进行,考核应聘人员形象气质、谈吐举止、对消防救援工作的认知、综合反应能力等素质。③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低于60分应聘人员,直接淘汰、不予录用。
五、公示及录用
(一)公示。
1.公示人员名单为:根据应聘人员志愿填报的“应聘单位”情况,结合“竞聘人员”综合成绩进行排名确定拟录用人员,如拟聘用人员中有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其他不能招聘的情况,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进行补录。
2.公示线下(线上)发布点为:左贡县人民政府、网信左贡及美丽左贡等新闻媒体平台;公示时间5日。
3.公示前,将组织拟聘用人员签订入队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的取消聘用。
(二)岗前培训。
1.新聘用的政府专职消防员集中参加昌都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并于2023年8月31日上午10时,到昌都市卡若区城关镇新城联络路南段消防特勤站报到;逾期未报到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携带物品另行通知)
2.岗前培训时间为:2023年9月1日至12月30日。
3.岗前培训期间,若有违法违纪行为或自愿退出消防救援队伍的情况予以辞退;新聘用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入职训练合格后,直接分配到左贡县消防救援大队,签订为期1年正式合同。
六、薪酬待遇和保障
1.新聘用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应发工资标准为7000元—7500元之间;扣除“五险一金”个人缴存部分后,预计实发工资为5800元—6500元之间。
2.在岗前培训期间(试用期),发放基础工资为3681元。
3.通过岗前培训(试用期)的合格人员,在分配至定向聘用单位后,工资、住宿、被装、伙食等由所在县(区)用人单位参照本单位现行政府专职消防员保障标准全额保障。
4.在工作期间,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24小时备勤工作制度;每年享受1个月带薪休假,日常轮休、请假等事项按昌都市消防救援队伍相关规定执行。
七、其它有关事项
1.本次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工作,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原则。
2.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资格审查、政治审查、心理测试、体格检查、体能和岗位适应性测试、面试中任意一项者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3.本次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收取任何费用,谨防上当受骗。
4.以上“公告”内容,由左贡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通告。
咨询电话:08954553322(左贡县消防救援大队)
举报投诉电话:08954554166(左贡县纪委、监察委员会)
特此公告。
附件:1.《左贡县消防救援大队2023年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评分和加分细则》
2.《左贡县消防救援大队2023年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和岗位适应性测试”操作规程及评判细则》
左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左贡县消防救援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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