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网站昨日公布关于终止对陕西汉王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王药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沪市主板上市审核的决定。
上交所于2023年3月3日依法受理了汉王药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沪市主板上市的申请文件,并按照规定进行了审核。2023年7月14日,汉王药业的保荐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上交所提交了《关于撤回陕西汉王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兴证投〔2023〕41 号),申请撤销陕西汉王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沪市主板上市保荐工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三条的有关规定,上交所决定终止对汉王药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沪市主板上市的审核。
汉王药业是一家集中成药研发、生产及销售为一体的现代化中药制药企业。公司拥有片剂、丸剂、颗粒剂、胶囊剂等12个剂型、116个中成药批准文号,其中6个品种为独家品种,分别为强力定眩片、舒胆片、强筋健骨片、益脑心颗粒、鲜天麻胶囊和金斛酒。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森汉实业直接持有汉王药业13,374.50万股,持股比例37.15%,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冯振斌、张菊霞夫妇。冯振斌直接持有汉王药业1,711.98万股,持股比例4.75%;冯振斌、张菊霞夫妇共同持有森汉实业100.00%的股份,森汉实业持有汉王药业13,374.50万股,持股比例37.15%;汉邦汇金持有汉王药业4,354.25万股,持股比例12.10%,冯振斌持有汉邦汇金79.29%的出资额,并通过担任汉邦汇金执行事务合伙人间接控制汉邦汇金所持公司的12.10%股份。冯振斌、张菊霞夫妇二人共同实际控制公司54.00%的股份,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
汉王药业原拟在上交所主板发行不超过4,010.00万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10.00%,原拟募集资金48,257.43万元,计划用于现代中药生产基地迁建项目、营销渠道网络升级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汉王药业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李永红、邱龙凡。
(责任编辑:齐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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