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职位数量: --
招聘人数: --
学历要求: --
截止日期: --
工作地点: --
公告详情
为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卫生计生系统临时工作人员管理的通知》(渝北卫计【2018】223号)文件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经区卫生健康委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三)坚持笔试与面试相结合原则。
二、招聘名额
工作人员122名,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1《重庆市渝北区中医院招聘临时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
序号
需求科室
需求
岗位
需求人数
岗位职责
招聘条件
备注
学历(学位)
专业
年龄
其他条件
1
妇产科
(共9名)
医师
1
从事妇产科诊疗相关工作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中医妇科学
30周岁以下
需同时满足:
1.具有相应执业医师资格;
2.具有规培证;
3.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影响因子3分以上的SCI文章。
妇科医师
1
从事妇科诊疗相关工作
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中西医临床医学
40周岁以下
需同时满足:
1.具有相应执业医师资格;
2.具有主治中医师及以上职称;
3.具有母婴保健技术证;
4.具有三级中医院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产科医师
2
从事产科诊疗相关工作
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临床医学
40周岁以下
需同时满足:
1.具有相应执业医师资格;
2.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具有母婴保健技术证;
4.具有2年以上产科相关工作经历。
助产士
3
从事产房护理相关工作
大专及以上学历
护理学、护理、助产
35周岁以下
需同时满足:
1.具有执业护士资格;
2.具有母婴保健资格证;
3.具有1年以上从事助产相关工作经历。
包干护士
1
从事妇产科护理相关工作
大专及以上学历
护理学、护理
30周岁以下
具有执业护士资格
薪酬待遇包干
包干技师
1
从事妇产科相关工作
大专及以上学历
中医、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
30周岁以下
具有助理医师资格
薪酬待遇包干
2
针灸科
(共1名)
康复医师
1
从事康复门诊诊疗相关工作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
35周岁以下
需同时满足:
1.具有相应执业医师资格;
2.具有规培证;
3.具有康复科相关工作经历。
3
骨伤科二病区
(共2名)
医师
1
从事骨伤科二病区诊疗相关工作
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中医学类
35周岁以下
需同时满足:
1.具有相应执业医师资格;
2.具有规培证。
科研能力突出者优先
包干技师
1
从事骨伤科二病区相关工作
大专及以上学历
临床医学
40周岁以下
具有相应执业医师资格
薪酬待遇包干
4
外科
(共3名)
医师1
1
从事外科临床诊疗相关工作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中医外科学、中西医结合、中西医结合临床
35周岁以下
需同时满足:
1.具有相应执业医师资格;
2.具有规培证。
愿意从事外周血管介入的优先
医师2
2
从事外科临床诊疗相关工作
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临床医学、外科学
35周岁以下
需同时满足:
1.具有相应执业医师资格;
2.具有规培证。
愿意从事外周血管介入的优先
5
健康管理中心
(共1名)
眼耳鼻喉医师
1
从事健康管理中心眼耳鼻喉检查相关工作
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临床医学
35周岁以下
需同时满足:
1.具有相应执业医师资格;
2.具有5年以上从事眼耳鼻喉临床相关工作经历。
全科医生优先
6
麻醉科
(共4名)
麻醉医师
4
从事麻醉科诊疗相关工作
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麻醉学
30周岁以下
需同时满足:
1.具有相应执业医师资格;
2.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7
神经外科
(共6名)
医师1
2
从事神经外科诊疗相关工作
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临床医学
35周岁以下
需同时满足:
1.具有相应执业医师资格;
2.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具有1年以上神经外科相关工作经历。
医师2
2
从事神经外科诊疗相关工作
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临床医学
30周岁以下
需同时满足:
1.具有相应执业医师资格;
2.具有规培证;
3.具有初级及以上职称。
包干技师
2
从事神经外科相关工作
大专及以上学历
中医、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
30周岁以下
薪酬待遇包干
8
骨伤科一病区
(共2名)
医师
1
从事骨伤科一病区诊疗相关工作
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中医骨伤科学、外科学(骨科方向)
40周岁以下
需同时满足:
1.具有相应执业医师资格;
2.具有规培证或相应中级及以上职称。
技师
1
从事骨伤科一病区相关工作
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运动康复
35周岁以下
具有康复医学治疗技术初级(师)及以上职称
具有骨伤科运动康复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9
心电图室
(共2名)
医师
1
从事心电图室心电诊断相关工作
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
35周岁以下
具有相应执业医师资格
具有1年以上心电诊断工作经历者优先
包干技师
1
从事心电图室相关工作
大专及以上学历
医学影像技术
30周岁以下
薪酬待遇包干
10
重症医学科
(共5名)
医师1
3
从事ICU临床诊疗相关工作
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临床医学、麻醉学
35周岁以下
需同时满足:
1.具有相应执业医师资格;
2.具有规培证;
3.具有相应初级及以上职称。
医师2
1
从事重症医学科诊疗相关工作
本科及以上学历
中西医结合
40周岁以下
需同时满足:
1.具有相应执业医师资格;
2.具有重症医学专科资质培训(5C)合格证。
护士
1
从事重症医学科护理相关工作
大专及以上学历
护理学、护理
30周岁以下
需同时满足:
1.男性;
2.具有执业护士资格;
3.具有初级及以上职称。
具有三级医院及ICU工作经历、ICU专科护士证者优先
11
医务科
(共4名)
发热诊室医师1
3
从事发热诊室诊疗相关工作
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临床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
35周岁以下
需同时满足:
1.具有相应执业医师资格;
2.执业医师资格取得时间满3年。
具有二级及以上医院发热门诊(诊室)或感染性疾病科工作经历者优先
发热诊室医师2
1
从事发热诊室诊疗相关工作
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临床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
35周岁以下
需同时满足:
1.具有相应执业医师资格;
2.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
3.具有1年以上心血管内科或急诊科相关工作经历。
12
急诊科
(共1名)
医师
1
从事急诊外科诊疗相关工作
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临床医学
30周岁以下
需同时满足:
1.具有相应执业医师资格;
2.具有规培证;
3.具有二甲及以上医院外科相关工作经历。
具有研究生学历或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13
临床科室
(共45名)
护士
5
从事临床护理相关工作
本科及以上学历
护理学、护理
35周岁以下
需同时满足:
1.具有执业护士资格;
2.具有主管护师及以上职称。
1.具有规培证者,学历可放宽到大专;
2.中医护理专业优先。
10
从事临床护理相关工作
本科及以上学历
护理学、护理
30周岁以下
需同时满足:
1.具有执业护士资格;
2.具有护师及以上职称。
1.具有规培证者,学历可放宽到大专;
2.中医护理专业优先。
30
从事临床护理相关工作
本科及以上学历
护理学、护理
30周岁以下
具有执业护士资格
1.具有规培证者,学历可放宽到大专;
2.中医护理专业优先。
14
消毒供应中心(共2名)
护士
2
从事消毒供应中心相关工作
本科及以上学历
护理学、护理
35周岁以下
需同时满足:
1.具有执业护士资格;
2.具有1年以上手术室、供应室相关工作经历。
15
肾病、内分泌科
(共2名)
专科护士
2
从事血液透析护理相关工作
大专及以上学历
护理学、护理
35周岁以下
需同时满足:
1.具有执业护士资格;
2.具有血透室专科护士证;
3.具有5年以上血透室相关工作经历。
16
手术室
(共1名)
包干护士
1
从事手术室护理相关工作
大专及以上学历
护理学、护理
30周岁以下
具有执业护士资格
薪酬待遇包干
17
肺病科
(共1名)
包干护士
1
从事肺病科护理相关工作
大专及以上学历
护理学、护理
30周岁以下
具有执业护士资格
薪酬待遇包干,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18
门诊部
(共9名)
包干护士
1
从事门诊部医助、业务工作
本科及以上学历
护理学、护理
30周岁以下
具有执业护士资格
薪酬待遇包干,熟悉门诊办公室日常工作,有较强沟通协调能力。
导医
8
从事导医分诊相关工作
大专及以上学历
护理学、护理
30周岁以下
具有执业护士资格
薪酬待遇包干
19
渝航院区门诊部
(共2名)
导医
2
从事门诊部导诊相关工作
大专及以上学历
护理学、护理
30周岁以下
具有执业护士资格
薪酬待遇包干,具有二级及以上医院门诊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者,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20
医学检验科
(共6名)
检验技师
6
从事检验科相关工作
本科及以上学历
临床医学检验
30周岁以下
需同时满足:
1.具有初级检验师及以上职称;
2.具有1年以上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相关工作经历;
3.具有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培训证书。
1.具有研究生学历者,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2.具有微生物检测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21
眼科、耳鼻喉科(共2名)
包干技师
2
从事眼科、耳鼻喉科检查相关工作
大专及以上学历
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
30周岁以下
具有助理中医师及以上职称
薪酬待遇包干
22
泌尿外科
(共1名)
包干技师
1
从事泌尿外科相关工作
大专及以上学历
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医学影像技术
30周岁以下
薪酬待遇包干,具有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或初级及以上职称者优先。
23
心病科
(共1名)
包干技师
1
从事胸痛中心相关工作
大专及以上学历
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
30周岁以下
具有执业助理医师
薪酬待遇包干
24
药剂科
(共5名)
调剂人员1
2
从事西药房调剂相关工作
本科及以上学历
药学类
30周岁以下
具有药师及以上职称
调剂人员2
2
从事中药房调剂相关工作
大专及以上学历
中药学类
30周岁以下
具有中药师及以上职称
包干煎药人员
1
从事药剂科煎药相关工作
大专及以上学历
中药学类
45周岁以下
薪酬待遇包干
25
行政办公室
(共2名)
干事
1
从事行政办公室相关工作
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类、公共管理类
35周岁以下
薪酬待遇包干,具有较强文字功底。
驾驶员
1
从事车辆驾驶相关工作
高中及以上学历
不限
45周岁以下
需同时满足:
1.具有B1及以上驾驶证;
2.具有10年以上驾龄。
薪酬待遇包干
26
科教科
(共1名)
干事
1
从事科教科相关工作
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护理类、公共管理类
35周岁以下
薪酬待遇包干,具有二级及以上医院科教管理工作经历者优先。
27
病案统计科
(共1名)
病案
管理员
1
从事病案归档整理相关工作
大专及以上学历
医学类
30周岁以下
薪酬待遇包干
28
超声医学科
(共1名)
文字录入员
1
从事超声医学科文字录入相关工作
大专及以上学历
计算机类、工商管理类
30周岁以下
薪酬待遇包干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作风正派;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4.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工作;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工作经历
本简章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按照“对年对月”计算。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和“特岗教师”等被招募到基层服务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等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均为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四)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6年11月2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五)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证书报考。尚在普通高校就读且未毕业的2023届高校毕业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进行专业资格审核。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0周岁以下,均含30周岁;5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5年。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相应调整的,将通过渝北区中医院微信订阅号及时公告,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技能操作、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副高以上职称可免笔试或技能操作考试直接进入面试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报名人员需持报名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纸质版、电子版均可),且重庆“渝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为绿码、无异常(当日更新),体温查验<37.3℃,且无异常情况的,可全程佩戴口罩进行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日(周三)-11月3日(周四)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地点:重庆空港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市渝北区仙桃街道春华大道99号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北区6号门8楼会议室);
报名咨询电话:023-67376508。
2、报名手续及资格审查。
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内竞争。报考者根据报考岗位及要求,提前下载《重庆市渝北区中医院招聘临时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持报名表、要求的职称证书和其他报考所需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份、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到现场进行资格初审。岗位条件中要求有工作经历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
如需委托他人报名,上述所需资料不变,同时出具委托人的委托书(须注明委托事宜、委托双方的身份证号码,并由委托双方签字)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费用。
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须到缴费处进行现金缴费,确认参考。笔试费用50元/人,面试费用40元/人,面试费用缴费时间将另行通知(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确认。报名后未在11月3日17:00前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4、开考比例。
医师类岗位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应达到8:1的比例,达不到8:1的,医师类岗位可书面向区卫生健康委人事科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开考,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除医师外其他岗位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应达到2:1的比例,达不到2:1的,其他专业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二)准考证领取及笔试
1.时间及地点:请于报名结束一周内进入“重庆市渝北区中医院”微信订阅号或关注渝北就业人才网(www.cqybhr.com)查看;
2.参加笔试的岗位:详见附件3《重庆市渝北区中医院招聘临时工作人员笔试岗位一览表》。
3.笔试内容及方式:
(1)笔试科目医师类岗位为报考科室的相关医学知识,护理类为《护理知识》,其他岗位为《综合基础知识》,分值为100分。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由人事科负责组织。
4.笔试成绩等相关事宜详见渝北区中医院微信订阅号及渝北区就业人才网,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信息一般在笔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公布。
(三)技能操作考试
1.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参加技能操作的岗位:技师类。
3.技能操作考试内容及方式:
(1)技能操作考试为专业操作,分值为100分。
(2)技能操作考试由人事科会同招聘科室共同组织。
4.技能操作考试成绩等相关事宜详见渝北区中医院微信订阅号及渝北区就业人才网,技能操作考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信息一般在技能操作考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公布。
(四)面试
1.面试人员: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笔试、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2:1等额确定。
2.面试方式及分值:面试由人事科会同招聘科室共同组织,凡考生缺考,取消面试资格。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专业知识、语言表达和逻辑思维能力、适岗能力、职业素养等。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情况。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通知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弃权。
(五)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及公示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技能操作考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直接进入面试程序考生,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渝北区中医院微信订阅号予以公示。
(六)体检
体检人选按招聘岗位的拟招聘人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成绩、学历、职称及职(执)业资格高者确定。
体检由人事科组织。体检项目、标准参照本系统公开招聘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规定要求,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工作要求进行体检。
体检在区级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时间在考试总成绩公示结束后通知。
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本岗位面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选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按前述体检人选确定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人事科牵头,会同招聘科室对其个人信息、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与岗位匹配性以及是否需要实行岗位任职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
(八)公示
考试成绩等有关事宜,在区中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并公示3天。
考察合格确定的拟聘人员在重庆市渝北区中医院微信订阅号发布并公示3天。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考试总成绩、拟聘科室等。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推荐与重庆空港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书》并购买社会保险,按《渝北区中医院绩效考核方案》执行相关工资待遇并填写《渝北区卫生健康委临时工作人员个人情况表》送区卫生健康委人事科备案。
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科室讨论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用工,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招聘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临时工作人员,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招聘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本次招聘以本简章为准,未尽事宜,由渝北区中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人事科联系电话:023—67816192;
纪委联系电话:023-61399132。
重庆市渝北区中医院
2022年10月21日
附件1 重庆市渝北区中医院招聘临时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docx
附件2 重庆市渝北区中医院招聘临时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 重庆市渝北区中医院招聘临时工作人员笔试岗位一览表.docx
原标题:重庆市渝北区中医院2022年第四季度招聘临时工作人员简章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TkugkAhBfYBI7I06u5P3-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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