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素质。
(二)应聘人员原则上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双证),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具备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相关学科专业背景,具有较好的文字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
(四)外省市社会人员应聘(非应届毕业生),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外省市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应届毕业生,不受居住证一年的限制。应届毕业生应聘我校,应在招聘年度内取得学历学位(双证),海外学历的,应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按期毕业的,录用资格无效。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有高校相关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
其他要求
具有高校后勤、物业管理相关经验者优先。
待遇
拟录用人员入职后,按规定执行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