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素质,热爱本职工作。
(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胜任岗位工作。
(三)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发布公告当月)。
(四)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报名首日前取得(2024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可推迟至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
(五)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录用资格的情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现役军人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人员,不得报名。
(六)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在2022年、2023年、2024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按2024年应届毕业生对待。
(七)招聘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时开考。不达3:1比例的,经总医院研究后确定是否放宽至根据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限女性。普通高等医学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