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治立场坚定,综合素质好,志愿服务克拉玛依建设。
(二)已取得或能按时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职称条件。
(三)应聘人员年龄具体以岗位需求条件为准。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属引进范围:
1.克拉玛依市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编在册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内人员、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5.在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本次计划招聘493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安排详见公告附件